芜湖市市容管理局

人气指数:0 页面更新时间:2022-04-16 23: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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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《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、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〈芜湖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〉的通知》(厅[2009]48号)和《中共芜湖市委办公室、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〈芜湖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实施意见〉的通知》(芜市办[2009]31号),设立市市容管理局(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牌子),为市政府工作部门。

芜湖市市容管理局(芜湖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)的职责调整:增加全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的职能。

芜湖市市容管理局(芜湖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)的主要职责
(一)贯彻执行有关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的法律、法规、规章;结合本市实际,拟定相关的地方规范性文件,并负责组织实施。

(二)负责编制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划和计划,并组织实施;指导各县、区政府、相关部门严格按照规划要求和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新建、改造、拆除重建公共厕所、垃圾中转站等环卫设施。参与项目设计方案的审查和竣工验收。

(三)负责全市环境卫生的行业管理。负责全市工程渣土、建筑垃圾、大型户外广告的审批及管理工作;负责指导全市性的亮化、报刊亭的建设工作,负责环卫设施城乡一体化推进工作。

(四)负责组织、指导、协调全市市容管理、行政执法和市容专项整治工作并对完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。指挥、协调全市重大城管保障和行政执法活动。负责对全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进行统一管理、教育、培训,依法行使相对集中的行政处罚权。

(五)负责组织建立城市管理电子信息系统,研究拟定城市管理监督与评价办法,建立科学完善的监督评价体系。指导各县(区)、市直相关部门督查考核网络的建立,建立分级督查考核机制。

(六)负责城市管理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的现场信息和处理结果信息的采集、分类、处理和报送。负责各类城市管理信息的整理、分析,对全市城市管理现状、存在问题作定期分析、研究。负责办理各类城市管理问题的分解、派遣、结果核对及反馈工作。负责协调属于市以上专业管理部门处置的城市管理问题,负责监督各责任单位处置城市管理问题的质量和效率。

(七)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类户外广告设施、条(横)幅、布幔、标牌、招牌、灯箱设置及临时性占道宣传活动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;指导、监督环卫等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。

(八)负责“芜湖市广场景区管理办公室”工作。

(九)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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